版权声明

       R•ISE(瑞思学科英语)把以学科为基础的英语语言学习和霍顿•米夫林屡获殊荣的互动多媒体课程成功地结合在一起,使得 R•ISE产品在中国市场具有了鲜明的独特性。这个教育项目进入中国市场以来以其独特的教育理念、先进的教育模式、标准化的教学模式和卓越的教学成果迅速成为少儿英语教育行业的领导者和广大家长认可的高端教育品牌。在此过程中,R•ISE(瑞思学科英语)也产生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加入的所有知识产权方面的国际条约、国际公约等保护的与 “R•ISE瑞思学科英语”课程体系及其衍生产品有关的版权、商标权、专利(申请)权、商号权、品牌、VI、标志、标识、名称或其组合及其他知识产权。

       我们欢迎认可并有意愿从事少儿英语教育事业的同仁与瑞思学科英语展开多层面的合作,众多的合作机会有益于多赢格局的形成。同时,我们理解众多家长对瑞思教育产品的喜爱,我们也不遗余力的加大公益教育资源和内容的提供并不断提升与中国家长的互动,期望更多的孩子能够借助瑞思的帮助获得有益终生的思维和能力。但我们也越来越多地受到来自同业竞争者、来自合作伙伴甚至来自潜在家长的不正当干扰,我们是个遵纪守法的公司,也是一个脚踏实地钻研产品、精进教学的负责任的公司。我们有意愿、有责任把好的产品和资源提供给孩子们,同时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帮助和配合,共同创造有秩序的美好的教育环境给我们可爱的孩子们。

       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北京瑞沃迪国际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合“北京领语堂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特此声明,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拥有完整的或在中国区域独占且排他的知识产权:

       一. 公司拥有“R•ISE瑞思学科英语”项目所使用的课程教学软件(包括但不限于Destination Success系列、EDMARK系列)中国区域内独占、排他授权,任何与该系列软件及其衍生品有关的教学、商业活动、知识产权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申请)权、商号权、品牌、VI、标志、标识、名称或其组合及其他知识产权中国区域内的使用,均需经过公司的书面许可与授权。否则,公司将通过行政投诉、民事诉讼等方式追究侵权者的侵权责任。

       二. 公司为“R•ISE瑞思学科英语”项目系列教辅用书的唯一合法知识产权人,任何与该系列教辅用书及其衍生品有关的教学、商业活动、知识产权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印刷、发行、买卖等)、商标权、专利(申请)权、商号权、品牌、VI、标志、标识、名称或其组合及其他知识产权的使用,均需经过公司的书面许可与授权。否则,公司将通过行政投诉、民事诉讼等方式追究侵权者的侵权责任。

       “R•ISE瑞思学科英语”项目系列教辅用书通过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北京少儿出版社出版,囊括公司自主开发、创作的教学内容及经过国家版权局登记注册的公司自主设计、创作的各种卡通形象,包括但不限于:

       1. “瑞思玛特学科英语”Pre-k教辅用书系列:
           1.1. 公司自主开发、创作的“瑞思玛特学科英语”Pre-K教辅用书系列(12本)
           1.2. 公司独创设计、制作的“瑞思玛特作业本”两本
           1.3. 公司独创设计、开发制作的“DVD光盘”一套(4张)
           1.4. 公司独创设计、制作的“海报”一套(6张)
           1.5. 公司独创设计、制作的“贴画”一套(7张)
           1.6. 公司独创设计、制作的“手偶牛”一个
           1.7. 公司独创设计、制作的“包装盒”一个

       2. “瑞思玛特学科英语”K教辅用书系列:
           2.1. 公司自主开发、创作的“瑞思玛特学科英语”K系列教辅用书系列 (4本)
           2.2. 公司独创设计、制作的“瑞思玛特K阶段教具”一套
           2.3. 公司独创设计、制作的“瑞思玛特K阶段折页书”(12本)
          2.4. 公司独创设计、开发制作的“梦想卡”一套
          2.5. 公司独创设计、开发制作的“瑞思玛特拼图”一套
          2.6. 公司独创设计、开发制作的“瑞思玛特手指游戏卡”一套
          2.7. 公司独创设计、开发制作的“瑞思玛特K阶段光盘”三张

       3. “瑞思学科英语”Pre•RISE教辅用书系列:
          3.1. 公司自主开发、创作的“瑞思学科英语” Pre•RISE系列教辅用书系列 (8本)
          3.2. 公司自主开发、创作的“瑞思作业本” 四本
          3.3. 公司自主开发、创作的CD光盘一套(2张)
          3.4. 公司自主开发、创作的电子书DVD一套(2张)

       4. “瑞思学科英语”第一阶段教辅用书系列:
          4.1. 公司自主开发、创作的“瑞思学科英语”第一阶段教辅用书系列(8本)
          4.2. 公司独创设计、开发制作的CD光盘一套(2张)
          4.3.  公司独创设计、制作的“瑞思博士”一个
          4.4.  公司独创设计、制作的“瑞思笔袋”一个
          4.5. 公司独创设计、开发制作的“教学游戏用骰子”一个
          4.6. 公司独创设计、开发制作的“教学游戏用棋子”一套(2个)
          4.7. 公司独创设计、开发制作的“教学游戏板”一张
          4.8. 公司独创设计、开发制作的“教学游戏卡片”两套(64张)
          4.9. 公司独创设计、制作的“印章表”两张
          4.10. 公司独创设计、制作的“包装盒”一个

       5. “瑞思学科英语”第一阶段衔接版教辅用书系列:
          5.1. 公司自主开发、创作的“瑞思学科英语”第一阶段衔接版教辅用书系列(8本)
          5.2. 公司自主开发、创作的CD光盘一套(2张)
          5.3. 公司自主开发、创作的Flash Cards一套
          5.4. 公司自主开发、创作的Magic Cards一套
          5.5. 公司自主开发、创作的电子书DVD一套
          5.6. 公司自主开发、创作的瑞思作业本4本
          5.7. 公司独创设计、制作的“包装盒”一个

       6. “瑞思学科英语”第二阶段教辅用书系列:
          6.1. 公司自主开发、创作的“瑞思学科英语”第二阶段教辅用书系列(8本)
          6.2. 公司独创设计、制作的“瑞思海报”四张
          6.3. 公司独创设计、制作的“瑞思笔记本”四本
          6.4. 公司独创设计、制作的“纸钞”一套
          6.5. 公司独创设计、制作的“硬币”一套
          6.6. 公司独创设计、制作的“瑞思尺”一把
          6.7. 公司独创设计、开发制作的“瑞思UNO牌”一盒
          6.8. 公司独创设计、制作的“包装盒”一个
          6.9. 公司自主开发、创作的CD光盘一套(2张)

       7. “瑞思学科英语”第三阶段教辅用书系列:
          7.1. 公司自主开发、创作的“瑞思学科英语”第三阶段教辅用书系列 (8本)
          7.2. 公司独创设计、制作的“瑞思Project练习册”三本
          7.3. 公司独创设计、制作的“瑞思学科文件夹”五个
          7.4. 公司独创设计、制作的“瑞思斗兽牌”一盒
          7.5. 公司独创设计、制作的“瑞思作业本”四本
          7.6. 公司独创设计、制作的“骰子”二颗
          7.7. 公司独创设计、制作的“写字板”一个
          7.8. 公司独创设计、开发制作的CD光盘一套(2张)
          7.9. 公司独创设计、制作的包装盒一个

       8. “瑞思学科英语”第四阶段教辅用书系列:
          8.1. 公司自主开发、创作的“瑞思学科英语”第四阶段教辅用书系列 (8本)
          8.2. 公司独创设计、制作的“瑞思作业本”四本
          8.3. 公司独创设计、开发制作的CD光盘一套(4张)
          8.4. 公司独创设计、制作的“书签”一套(12张)
          8.5. 公司独创设计、制作的“瑞思学科英语”PBL活页文件夹一个
          8.6. 公司独创设计、制作的“瑞思学科英语”PBL Handout两本
          8.7. 我司独创设计、制作的“包装盒”一个

       三. 任何公司及公司关联方通过电视、电台、报纸、杂志、网络、户外广告媒体、宣传资料、校内张贴等载体采集、发表、发行、印刷的“R•ISE瑞思学科英语”学员的影音、视频、肖像、言论等资料,未经公司及公司关联方书面授权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对“R•ISE瑞思学科英语”学员的影音、视频、肖像、言论等资料的任何部分或全部(100%的不得擅自使用,否则即视为侵权)进行署名、复制、编辑、印刷、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转载、改编、汇编、表演、翻译、信息网络传播、非法使用等。否则,公司将通过行政投诉、民事诉讼等方式追究侵权者的侵权责任。

       四. 任何公司及公司关联方通过电视、电台、报纸、杂志、网络、户外广告媒体、宣传资料、校内张贴等载体采集、发表、发行、印刷的与“R•ISE瑞思学科英语”、公司及公司关联方有关的文字表述、图标、图饰、图表、色彩、版面设计、数据及其组合,及其印刷品、原创文章、原创刊物、公司官方网站等的全部知识产权归公司或公司关联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家长英语教育白皮书》、《瑞思视界》内刊、《父母必读•今天,孩子如何学英语》、《父母必读•让孩子插上国际化翅膀》、宣传册、海报、宣传画、单独或组合的文字表述、图标、图饰、图表、色彩、版面设计、数据等。未经公司或公司关联方书面授权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对与“R•ISE瑞思学科英语”、公司及公司关联方有关的文字表述、图标、图饰、图表、色彩、版面设计、数据及其组合,及其印刷品、原创文章、原创刊物、公司官方网站等的任何部分或全部(100%的不得擅自使用,否则即视为侵权)进行署名、复制、编辑、印刷、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转载、改编、汇编、表演、翻译、信息网络传播、非法使用等。否则,公司将通过行政投诉、民事诉讼等方式追究侵权者的侵权责任。

       五. 公司及公司关联方拥有 “R•ISE瑞思学科英语”课程体系及其衍生产品有关的所有版权、商标权、专利(申请)权、商号权、品牌、VI、标志、标识、名称或其组合及其他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我公司已使用、注册的 “瑞思”、“瑞思玛特”、“瑞思学科”、“瑞思玛特学科”、“R•ISE”等系列商标。未经公司或公司关联方书面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与公司、公司关联方有关的品牌、商标、商号(包括但不限于瑞沃迪、领语堂、RIVERDEEP、HMHG等)、VI、标志、标识、名称或其组合作为自己的品牌、商标、商号、VI、标志、标识、名称(公司名称、网站名称、博客名称等)或其组合,否则,公司或公司关联方将通过行政投诉、民事诉讼等方式追究侵权者的侵权责任。

       尊重知识产权,秉承正版,是公司一贯宗旨与理念,任何对公司知识产权的侵犯均将引起公司的高度重视,公司必将不遗余力的通过各种行政投诉、民事诉讼等方式与途径保护、捍卫公司的合法权益,在此特别提醒已经实施侵权的任何单位或个人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采取一切手段避免损失的扩大,以减轻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对权利内容与侵权责任的条文

一、侵犯知识产权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侵犯知识产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承担民事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包括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其中赔偿损失是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果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法院可以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以下的赔偿
 3、诉讼前的保全措施:追究民事责任,除了合法权利人和侵权人自行协商解决或者通过第三方调解解决外,主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为了保障知识产权人有效地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有以下几种诉讼前的保全措施:
  (1)行为和财产保全。知识产权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权利人可以在提起诉讼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部门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2)证据保全。为了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知识产权人可以在诉讼前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知识产权案件一般由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4、行政处罚:对于一些损害公共利益的侵权行为,知识产权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给予行政处罚的侵权行为:
  (1)复制或者部分复制权利人知识产权的;
  (2)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知识产权的;
  (3)故意避开或者破坏知识产权人为保护其知识产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4)故意删除或者改变知识产权管理电子信息;
  (5)转让或许可他人行使知识产权人的相关权利。
 5、行政处罚的方式:行政处罚的方式主要包括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罚款,没收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对于已给予行政处罚的侵权行为,权利人还可以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目前,除国家版权局外,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都设立了版权局,部分地市也设立了版权局。国家版权局负责处理重大侵权案件,各地方版权局负责处理其他侵权案件
 6、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未经知识产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非法使用知识产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7、仲裁。因为履行知识产权发生的纠纷,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规定了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了书面仲裁协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机构的仲裁决定是终局的,不得再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书面仲裁协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版权人权利内容: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5、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6、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7、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8、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9、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10、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11、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12、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13、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4、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5、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6、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7、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